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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不公平:选择贸易政策的权利

穷人应有从贸易得益的权利。穷国应该可以选择本身的经济政策,包括能减少贫穷的贸易政策。为了能用最适当的方法保护本国还弱小的企业和商家,穷国就要有扶助他们的自由。

不能照富国的“建议”来制订贸易政策,应该由受影响的社群来决定,而且要根据实证和经验来制订适合本土的政策。为了减少贫穷,政府有权选择和设计本身的贸易政策,这才是公平贸易。

一些实例

任何国家,假如对本国弱小的企业和商家,不给予长期扶持和保护,使它们壮大到有足够的竞争能力,便不可能变成富国。可是,现在的国际贸易条例和制度,却剥夺了穷国政府的这些权利。

事实是,在穷国最成功的,是那些能灵活处理贸易政策的领域和企业。以下是近期的一些事例:

许多东亚国家,通过政府干预和自由贸易并行的政策,减少了国内的贫穷。这便是南韩在 1960 年代和 1970 年代所做的。

洪都拉斯- 2003 年,政府在稻农和国内稻米加工业者的压力下,提高了大米入口税。他们也草拟了一份协议,规定加工者必须先购买本国稻米。结果,农民重新种稻;消费人也没吃贵米。

毛里求斯-毛里求斯在经济成长和减少贫穷方面都做得很好。从 1975 年到 1999 年,人均收入增长率是 4.2% ,收入不平衡情况下降和平均寿命增加了 10 年。在 1990 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把毛里求斯列为极力保护本国政策的国家之一。成功的关键就在贸易政策;它奖励出口,也保护国内的劳力免于面对竞争。

公平贸易的意义

公平贸易不可能一个方子治百病。

它必然涉及要富国政府更改政策。富国应该取消给农民的津贴。因为这津贴是用来减低产品出口价格,侵占穷国市场。

也应该让穷国政府有更多干预权利,使贸易能减少贫穷。

全世界的公平贸易运动人士在为穷国政府争取权利。他们提出了包括以下的权利:

* 有权保护贫穷和弱小的农民,使他们的生计不会被廉价进口产品摧毁。

* 有权保护刚起步的工业不会面对竞争,一直到它们有足够的竞争力。

* 有权津贴农业投资和提供技术咨询。

* 有权管制跨国公司,规定它们必须在本国买原料、在贫穷地区建厂和培训本国员工。

* 有权通过授予本国公司为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等提供物资的合约,借此扶持本国公司。

* 有权管制物价,确保生产人和消费人有个稳定的环境。

* 有权选择为穷人提供必需服务的最好方式,包括选择保留公家事业的权利。

* 有权限制原料出口,让本国公司加工,以增加出口的价值。

* 在没有市场或市场欠完善的地区,有权协助分配农业投资和收集农产品。

* 有权提供生产者优惠贷款,帮助他们投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