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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外国投资者起诉政府

南方中心总执行长:许国平

内容简介: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是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正在谈判的问题之一,根据这一制度外国投资者可以向国际仲裁庭起诉政府。(2013 年 8 月 12 日 )


在最近围绕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 TPPA )的公开辩论中,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 ISDS )这个问题似乎很突出 。

它允许来自 TPPA 参与国的外国投资者直接向国际仲裁庭起诉东道国。

在大多数美国自由贸易协定中,提及最多的仲裁机构是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 ICSID ),这是由位于华盛顿的世界银行主持的仲裁法庭。

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是执行 TPPA 协议规则的强有力制度。来自 TPPA 参与国的任何外国投资者都可以提起诉讼,主张政府未履行 TPPA 协议相关义务。

如果索赔成功,仲裁庭将判给投资者所主张的损失的经济赔偿。如果不支付赔偿金,可能通过没收被诉政府的资产,或上调针对该国出口的关税来强制执行。

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与 TPPA 协议投资章节有关内容相关。其中有一条款是 “ 投资 ” 的广义概念,包括信贷;合同;知识产权( IPRs );和未来预期收益和利润。投资者可以对这些资产的损失提出索赔。

根据国民待遇条款,如果本地企业被给予优先权或其它优惠,外国投资者可以主张受到歧视。

根据公平和公正待遇条款,投资者起诉是基于不续签或改变许可证或合同条款,或声称改变政策法规将减少其未来利润。

最后,投资者可以 “ 间接征收 ” 为由提起诉讼。仲裁庭判决都是站在投资者一方,他们声称因为政府政策或规定而遭受损失,比如更严格的健康和环境法规。

该仲裁制度已经受到严厉的批评,包括仲裁庭的裁判是任意的,并可能与其它法庭对类似案件的裁决相悖。

经常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人数极少的律师垄断国际投资仲裁业务;他们在一个案件中担任律师,并在其它案件中担任仲裁员。在一些案件中,受理案件的仲裁员是投资者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

许多案件存在有利于投资者的偏向,其决定或理由显然对被诉国家不公平。然而却没有上诉的可能。

另一个问题是高额赔偿和严格执行,包括没收资产。

近年来的索赔往往非常高,达到数十亿美元。

赔偿金通常是较低的,但最近的赔偿金也可以是非常高的,例如诉厄瓜多尔的美国石油公司获得 23 亿美元赔偿金。

通过没收政府所有的国外资产来强制执行赔偿金的能力,使得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成为非常强有力的工具。

最近的案例包括: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判决厄瓜多尔赔偿美国石油公司 23 亿美元;欧洲矿业公司起诉南非请求赔偿黑人赋权方案造成的损失;以及因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被撤销后,英国石油公司向印尼索赔 20 亿美元。

澳大利亚也被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起诉索赔数十亿美元,因其规定烟盒不能推广商标和品牌名称。

美国 Renco 公司因合同未能续期起诉秘鲁赔偿 8 亿美元,该公司业务造成严重的环境和健康危害。

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将产生一些影响。不符合 TPPA 协议规则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因为政府可以被起诉至国际法庭,所以在制定未来政策或实施现有政策会受到限制。

政府很难制定新政策,因其无法预测所希望引进或变更的一些政策是否是被允许的,因为仲裁庭的观点如何是不确定的或不可预测的,也就是说,某一特定仲裁庭的观点可能不同于另一仲裁庭。

国家的司法主权将受到影响。投资者会选择向国际法庭提起诉讼,在那里他们成功的机会和得到的赔偿高于当地法院。

国家将变得容易受到外国投资者提起的数百万美元和数十亿美元法律诉讼的影响。这可能耗费政府大量的财政资源。

TPPA 协议谈判仍在继续,因此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组成部分仍可协商。然而,关键部分的谈判空间可能有限,因为美国不太可能背离其自由贸易协定的要点。

如果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被认为包含太多问题,有一种选择是请求例外,即它不适用于这个国家,类似于澳大利亚所请求的。但不确定的是,这样的请求是否能够得到其它 TPPA 参与国的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