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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国家在气候谈判中施加提供资金和技术的压力

文:许国平

内容简介:为了打破解决气候变化危机全球谈判中的尴尬局面,发展中国家正推动富国在民主的结构下提供资金和技术。


上周五在波恩结束的为期两周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UNFCCC )会议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分歧明显。

这显示,政府要想就(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防止问题恶化的)减轻和(采取措施减少不可避免的气候变化影响的)适应措施的继续进行,以对抗气候变化这个问题达成一致将是多么的困难。

科学家们且有越来越多的政治家们开始认为这将是当今世界最艰难的一场战斗,气候变化正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如果不采取有力的措施让二氧化碳和其它气体的排放到 2015 年或 2020 年达到“顶峰”,然后到 2050 年减半,那么海平面上升、冰川融化、水供应、洪水、农业生产和人类健康等将会遭到破坏性影响。

目前一个叫“长期合作行动”的工作小组正在跟踪“巴厘岛行动计划”,到 2009 年底完成关于发达国家减排及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新“承诺”以及发展中国家减轻和适应“行动”的谈判。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该如何分担各自措施的义务和责任仍然是波恩会议分歧的一个主要源头。

会议就资金、技术、适应、减轻、合作的“共同愿景”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正如文雅的巴西官员所说的一样:“我们现在没有共同愿景,必须建设一个。”

富国中有一种看法认为,所有国家——或者至少发达国家和“先进的发展中国家”必须采取行动减排。如果只有富国采取行动,“先进的”发展中国家将会有经济优势,此外,总排放也不会减少,或者不会充分地减少。

发展中国家相反却强调,他们对于目前大气中浓缩的大多数温室气体没有责任,必须给予发展中国家充分的空间来实现经济发展。不能期望发展中国家减排,因为发展中国家需要利用现在的能源形式来实现经济生存和增长,除非发展中国家受到某种程度上的金融和技术转移协助,使其可以进行同时满足经济增长和减排要求的技术和能源改革。

此外,就“先进”发展中国家的定义也没有达成一致。中国和印度常常被认为应该做更多。但那却是因为其人口庞大,其绝对排放与较小的国家相比要大。但从人均排放来看,却远远低于西方或日本的水平,也低于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水平。

在波恩会议上,各方玩转于这些不同的范式中。以 77 国集团和中国为领导的发展中国家提出了比先前更具体的建议,主要是关于资金资源、结构以及他们所希望的技术转让机制。

他们呼吁出台在《公约》管制下操作的金融机制,以民主治理体系向成员国做出答复,以便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数十亿美元资金用于采取缓和及适应行动。

他们还希望建立起机制来帮助发展中国家以较低的成本和可支付的价格获得气候友好技术,让发展中国家可以开发、改进和设计技术。在他们的理念看来,“技术转移”不只是以市场价购买机器和设备。

在长期合作行动工作小组中由菲律宾人马勒协调的 77 国集团和中国说,“共同愿景”不仅需要包括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稳定,而且应确保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以适合的方式进行,正如公约所提到的一样。

她还强调了公平原则和“共同但有差别义务”。由于发达国家没能采取有效的缓和措施,甚至是《京都议定书》一致认可的非常低的目标也没能实现,因此导致了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增加。所以发达国家需要做更多,既包括减排,也包括在金融和技术方面协助发展中国家。

77 国集团和中国谈到,发展中国家在解决气候变化及其负面影响时的主要作用是采取可持续发展的策略,走清洁的发展道路,不重复过去的错误,而针对这些错误发达国家有义务提供金融资源和技术转移协助。

以塞尔温达斯为代表的马来西亚代表团也表现得很积极。代表团在会中提到,共同愿景不仅指减排目标,“还应包括金融和技术目标” ,塞尔温达斯大使说。

“以某个比例进行全球减排的场景模拟及这种减排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意味着什么是目前我们需要的。如果发达国家进行一定比例的减排,那么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发展中国家的剩余减排是什么。数据和模拟可以帮助进一步讨论。”

包括美国、日本、加拿大在内的几个发达国家在多次会议中都明确表示或暗示他们需要发展中国家也采取行动进行减排,以此作为让发达国家做更多的议价的一部分。他们并不否认需要提供金融和技术,但是美国却把责任推到发展中国家身上,要求其为吸引私有投资创造条件。

这给人的印象是附件一的国家(这样称呼是因为发达国家被列在了公约的附件一中)还没有严肃考虑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协助的承诺。

政治意愿的缺乏、资金和技术转移具体措施的缺乏等使气候谈判继续处于尴尬境地。发展中国家很可能继续争论说,其行动范围取决于其得到的用于这方面的资金和技术,而这也是《公约》的一个主要原则。

《公约》可用的资金已经很少,而英国、日本、美国等正在领导一次行动,欲将数十亿美元的气候资金放到他们所控制的机构——世界银行,发展中国家对此感到很沮丧。

77 国集团和中国强烈批评了这个行动,并强调如果气候谈判要想取得进展,那么发展中国家要求的资金应由《联合国家气候变化框架》进行监管,而行动措施及这些行动的基金可以共同谈判。

下一论气候谈判将于 8 月在阿克拉举行,会上预计会讨论更多关于金融和技术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