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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更全面的公路安全计划

今天的一则新闻报道说, 2005 年总共发生了 320,000 起车祸,造成 6,200 人死亡;平均每日有 17 人死于车祸。至于伤残者,则得不到统计数据。其实,我们应当考虑有关家庭承受的悲伤、痛苦和经济上的巨大损失,还有国家在劳动力方面的损失。

有关统计揭示车祸不断上升的趋势。当局似乎只发表文告表示关注,可是于事无补。政府若要认真处理,就应该采取严厉和有效的措施。

我国的车祸死亡率偏高,令人非常担忧;这是刻不容缓和不容妥协的问题,政府必须马上处理。

交通部在今年 10 月宣布,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达 7 次者,吊销驾照 14 天;另外也把骑电单车的最低年龄从 16 岁提高到 17 岁。这些措施不会有阻吓作用。那些违反法规者,即使没有驾照,也会毫无顾忌地继续开车。我们有 1,200 万人开车,而且每年还增加 400,000 人;因此,我们必须有比较实际的办法来克服这个问题。

基于此,槟消协研究了新加坡和英国的控制和减少车祸的有效措施;它们这些措施大大地减少了车祸的发生。

我国可以采用新加坡和英国的下列措施:

1. 将公路安全定为一项长期的教育,把它带进学校里;

2. 为执法人员提供正规的训练,执法和重罚相结合,要有尽责及有效率的执法人员;

3. 取得电单车驾照的最低年龄应该规定如下:

(a) 17 - 21 岁者所骑的电单车不得超过 70cc ;与

(b) 21 岁者可骑超过 70cc 的电单车。

4. 车主必须有适当的驾照,达到规定的年龄,身体健康和视力符合法律要求。驾驶员必须每 3 年通过体检一次。车主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更新驾照必须符合以上条件,而且每次期限不超过 3 年 。

5. 所有超过 3 年车龄的汽车和电单车(从首次注册日算起)都必须送汽车电脑检测中心检查,确定适合在路上行驶(目前只有商用车是每 6 个月必须送检一次的)。没有 检查证书的车辆应禁止上路,而且其保险也应该失效;所有政府官员的汽车,政府、市政府、军队、警察、医院等的车辆,都不可豁免检查。

6. 注册车主保证其车辆有有效的路税牌;即使没在公路上使用,也不可免。车辆不在公路上使用、已转售、被偷、废弃或拆毁、转让或出口,都必须通知交通部,否则车主必须受处罚。陆路交通局应该不时通过电脑和路上检查的监控方法,管理好所有车辆的记录。这也有助于追踪被偷的、或用来造案的车辆。

7. 教导学开车者保养汽车。

8. 提高驾车考试的课程内容,使考生更难通过考试。

9. 公共工程局和高速公路局须确保所筑的公路更为安全和保养良好。

公路安全局通过调查研究,确定车祸的主要原因如下:驾驶员的态度欠佳、坏驾驶习惯、驾驶员避开执法行动、车辆保养不足和路况不良。

当局不应排除探子车辆也可能是原因之一。

我们没有强制性的车辆安全标准,结果,一些外国已收回的汽车型号仍在我国使用。

另一车祸的原因可能是汽车设计有缺陷。这类汽车非常危险,其设计没考虑在车祸时保护乘客。

制车材料的素质对保护乘客也很重要。金属疲劳就是常被提到的车祸肇因。

在先进的外国,它们经常检测车辆是否有缺陷,对没遵照保护消费人的标准的公司,给予严惩。

马来西亚应该设立像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机构,检测所有在国内售卖的汽车的防撞性和安全性。

槟消协确信,有了如上述的全面性的计划,开车者将会在使用公路的态度、保养汽车、更新路税和驾照等方面,能更好地负起责任,车祸也自然会跟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