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延迟实行管制私人医院的法令
《1998 年私人保健设备与服务法令》和相关的《2006 年条例》已在今年 5 月1日生效。至今,已有好多位医生对有关法令和条例的部分内容表示强烈抗议。他们投诉注册费和装修费太高,违例罚款太重。
我们从报纸得知,对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大部分已为许多医生所照办了。此外,对于一些医生在遵守有关法律方面有难题,卫生部也表示仍然愿意加以研究。
现在,槟消协非常关注的是,有人呼吁延迟两年执行有关法律和条例。
其实,有关法律和条例对装修的要求,如:地板和天花板要使用无毒材料,候诊室要够大,要有适合的楼梯和坡道,门大小要可让担架和轮椅进出和适当的厕所和洗手盆。这些都是符合卫生场所要求的清洁和安全设施,而且也是合理的。注册和装修费用是一次性的,不应该转嫁给病人。
槟消协希望,在维护病人和确保他们的福利方面,卫生部会站稳立场。 国家制定这项法律和相关条例,并非如一些医生所说,会制造一个好兴讼的社会。
多年来,槟消协都协助把公众对私人医院或诊所不满的投诉转达卫生部。卫生部就曾告诉我们,该部的手被绑住,不能采取该有的行动。这种情况一直存在到上述法令和条例生效为止。
无论如何,槟消协欢迎这项姗姗来迟的法令,因为它为病人提供了保护。例如:病人有权知道我们有一个投诉的机制;对私人医院和诊所进行投诉的正确程序;可以要求提供详细的账单;药品须有标签;如何取得有效的同意书以及必须保管病人的病历卡。
法令和条例规定的传染病和疾病防治程序,疫苗的储存和处理,清洁和卫生等等,都是保护病人健康所必须的条件。
有关条例也禁止医生实行“酬金分润”。在此之前,槟消协在处理这类事务时发现了几宗案例。“酬金分润”指医生或保健机构之间的任何形式的回扣,或类似安排,以诱使一方将病人介绍给另一方。
槟消协促请卫生部不要延迟实行有关法令和条例,因为它为全国在私人医院求医的病人提供了保护,而且也拖延了太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