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我国工人!
我国有 1,100 万工人,他们为国家经济作出可很大的贡献。令人伤心的是,他们有的在这过程中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根据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冯镇安博士说,我国的每 10 万名工人中,就有 7 人死于工伤事故。这个比率是国际劳工组织的比率的两倍。国际劳工组织的比率是 3 对 10 万。
有时,我们的工人是被迫在危险的环境下工作,使他们的生命面对危险。工人有权利知道工作时面对什么危险;有权利得到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能在工作中采取预防和安全措施。
通过工程上的和行政上的控制,加上采取安全的措施,许多工作上的危险都是可预防和克服的。然而,雇主就是经常忽视安全与卫生的条例,因为执法不足和刑罚不严。
为了减少工作中造成的伤亡事故,我们建议:
*安全与卫生局加强执法。
*每 6 个月检查 1 次。(《工厂与机械法令》应修订,因为目前的规定是每 15 个月检查 1 次,而且可以延长期限。)
*一再重犯者,应吊销执照。
*确保报告危险工作情况的工人不受逼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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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雇主和工人进行培训,建立健康与安全的工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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