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纳厂的辐射影响评估充满漏洞
莱纳厂的辐射影响评估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开始让公众查阅。这份报告令人非常怀疑整个批准和审查程序是否适当。
首先,最近公布的辐射影响评估是在 2010 年 6 月完成的,可是它又得参考早在 2008 年批准的版本。为何会在 2010 年完成修订版前的 2008 年就批准了有关评估报告?辐射影响评估能在批准后再修订吗?对有关评估和审查过程,它反映了什么样的可信度?为何不让公众获得 2008 年批准的版本?
最严重的一点是评估报告没提到厂关闭后的处理方法,也没提到废料的最终处理方法。
它只提到会按原子能执照局指南( LEM/TEK/38 )处理关闭厂或停产的方法。原子能执照局的指南是什么东西?有法律的约束力吗?要订立什么法律条约,确保它不会像以前亚洲稀土厂关闭后那样留下大堆毒物呢?
辐射影响评估第 49 页透露的事情令人震惊,它只评估该厂 10 年的储存放射性废料的能力!报告说: “这项研究没评估 10 年后的情况,因为废料只是 暂时 存在废料储存设施内,该厂 另有 废料的最终处理方案。”
废料储存设施只是 临时 的,辐射影响评估报告却批准了?这对当前的审查和管理程序说明了什么?请注意:莱纳厂是计划最少要营运 20 年的(页 37 )!仅在头 10 年,它就会制造约 824,400 立方米放射性废料(页 38 )。由此可知,对于这后 10 年的废料储存,它没有可靠的处理方法。它也没有最终的废料永久处理方案和关厂的处理方案。累积的废料和污染的工厂最终该怎么办?要怎样除掉这些放射性的和有毒的废料?这是谁的责任以及谁该承担费用?
这份评估令人不安的还包括以下重要的事实:
据我国原子能机构为莱纳厂所做的辐射影响评估透露: 我国土壤的钍 232 浓度是在每克 0.09+_0.05 贝克之间(页 30 ) 。根据初步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计划用来做建筑材料和肥料的废料,放射性是每克 62 贝克,比前者高了许多。这些辐射的累积效应,肯定会使格宾和附近地区的辐射水平增高。因此,特别设计的废料储存设施,储存库的塑料和泥土内衬又有何用?
辐射影响评估报告说, “估计有两种技术增强之辐射源(辐射性废料残余)会增加浓度,很可能对处理它们的人员产生某些影响” (页 32 )请注意,根据原子能执照局的标准,公众和非辐射性质工作者的辐射接触量是每年不可超过 1 毫西弗特;从事辐射性质工作者是每年不可超过 50 毫西弗特。 可是,国际原子能机构比我国的原子能执照局更严格,它建议从事辐射性质工作者的接触量是每年不可超过 20 毫西弗特 (页 35 )。上述辐射影响评估报告说,关丹的码头工人和卡车司机是首先受影响的一群。他们体外和体内都会受影响,因为在上下货时,他们会吸入镧系元素尘埃。该厂的工人当然也免不了,尤其是在水滤净化废料区工作的工人。
为了预防放射性核素(放射性物质)渗漏,储存库的 1 毫米塑料和 1 英尺的泥土内衬层是很不足的,因为塑料可能穿洞,泥炭土沉淀也可能使泥土层产生裂缝。此外,塑料层也会老化(初步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页 63 和页 5-58 )。
这份辐射影响评估的结论说, “该厂的运作不会给工人和公众带来不当的辐射危险” (页 71 )。这是不负责任的说法,因为有关评估只涵盖不超过 10 年的时间,不提长期的废料储存和处置问题,也没提清除污染和关厂的方案。
莱纳厂计划的辐射影响评估,反映了当局缺乏应有的谨慎、守法与执行过程的可怕情况,连基本的程序也不遵守。管理机构这种不负责任做法表示他们没真正去解决公众安全与环境安全问题。其实这也反映他们没有能力监控莱纳厂的操作安全,其废料储存、处置以及将来工厂关闭的方法。
事实证明当局从一开始就没谨慎处理这件事情,而且有科学证据证明这些放射性废料是危险的,因此,国际贸工部昨天的声明(见 2011 每 6 月 20 日《新海峡时报》)是欠说服力的。
其实,对于监管超危险的放射性事务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国际贸工部是没资格说话的部门。这也再次证明了政府对整个过程的管理不当和缺乏应有的谨慎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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