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强迫业主进行装修 槟城消费人协会呼吁政府房地部制订法律,制止承包商伙同发展商,威胁刚建竣和取得入火纸的组屋业主。
这些承包商收取很高的装修费。假如业主让他们装修屋子,就不必付装修抵押金给发展商。假如业主自己找承包商进行装修,就必须付一大笔抵押金,而且是不退还的。此外,伙同发展商的承包商会阻止业主的承包商进行装修,或必须以高价向他们购买沙、瓦、水泥等建材。
即使业主屈服于发展商的承包商,让他们进行装修,他们也会用廉价的材料,使原来的金属装置失踪以及工作质量低劣。这样的事情在槟城非常猖獗。组屋的业主也无可奈何。他们也不敢向警方报告,因为害怕发展商向家人或其财产采取报复行动,只得屈服于发展商的要胁。
我们向政府房屋部呼吁,在建筑组屋方面制订严格的法律和条例,强制承包商领取执照,否则不能承包任何工作。假如发展商和承包商违法,就取消他们的执照和列入黑名单,同时不准此类发展商的董事成立新的建屋公司,以免问题延续不断。
产业管理公司和发展商应拟定装修准则,列出组屋业主可做的装修。这是为了避免建筑物的主要结构受破坏和变成不稳固。业主应有权选择自己的承包商进行装修工作,但若影响下层单位,如水渗漏和防水等问题,则须负起责任。
发展商应设立一个可退回的应急基金,由发展商和业主出资。这个基金类似存储基金,只用于赔偿装修所造成的破坏。房屋部应确保组屋有更大的面积和附带基本的设施,使它更加适合大家庭居住。这是铲除此类承包商和制止各方勒索新组屋业主的一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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