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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要求的短讯服务不该收费!

槟城消费人协会关注最近一项有关流动电话的报道,指目前有电话公司被短讯内容提供商利用的倾向。这些商人发送各种非用户要求的短讯,然后向用户征收服务费。许多消费人投诉,他们一直收到未要求的短讯和被征收费用,即使不理或不看这些短讯。这类事情已经多次报告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但至今仍未见任何积极保护消费人的行动。

这些商人是通过连接电话公司的网络发送短讯的,而收费有的高达每通短讯 2 至 5 令吉。结果,手机客户可能每月要为这些短讯多付 100 令吉。电话公司在答复询问时说,短讯一旦发送,即使用户不看,仍然照样收费。这对消费人是不公平的,也是不能接受的。

据迪吉( DiGi )公司说,它没和短讯内容提供商订立什么协议,也没把它的手机号码资料交给他们。明讯公司则说,它自 2007 年起就装了反垃圾短讯和诈骗短讯系统。但是,这些商人仍然可以通过这几家电话公司获得所有手机号码,发送短讯和发出帐单,而且也没受惩罚。

现在,所有手机用户都因这些不请自来的短讯而被征收费用,谁该对这种情况负责?这类收费,大部分是归电话公司所得,所以内容提供商和电话公司是勾结起来的!目前全国有 2,962 万手机用户,预付与后付者分别为 2,341 万和 620 万个,由此可想象他们获取多大的利润!

据报道, 2007 年发生的短讯诈骗案就造成了 3,500 万令吉的损失;相信现在更严重。有些采用短讯诈骗手段的内容提供商曾被罚款,但是他们完全不以为意,而且重犯者还是生意照做。

作为一个管制机构,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应该采取严厉措施对付使用诈骗短讯的内容提供商;那些重犯者应该被禁或控上法庭。与内容提供商勾结的电话公司,应暂停其执照,甚至取消。没保护客户免受短讯诈骗的公司则应受重罚!

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也应该保护消费人,而不要予人以偏向商人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