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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严格管制美容业

最近,一位国会议员的夫人到某私人诊所接受治疗,过后竟然陷入昏迷状态。据报道,有关治疗涉及眼袋和腹部的整容手术。槟消协很关注这宗事件。

据报纸引述卫生部副部长的话说,该部不会调查这宗事件,因为有关诊所是有注册的;假如这是医药上的疏忽所致,受害人可依法起诉对方。

槟消协认为卫生部不该轻易地推卸责任。

对美容中心,不管它是否设在诊所内,都应更严格地管制;槟消协对此已经呼吁了一段时间。因为它们不仅对本国人危险,也对外国来此做类似治疗的人造成危险。我们还在继续推销“保健旅游”,叫外国人来整容;这是否妥当是令人怀疑的。

我们必须立刻制订适当的措施,确保一切美容疗法与手术都是受到批准的,而且医生或治疗师也必须是受过训练的和胜任的。此外,还必须制订赔偿的方法,当治疗产生不良后果或造成死亡时,病人或亲属可索取赔偿。

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作为卫生部采取纪律行动的臂膀,应赋以更大的权力来处理医疗事故,而不是让受害者的家人通过诉讼来证明那是医疗上的疏忽。为了保护病人的福利,政府应该修订《医药法令》。

此类案件在法庭审结之后,医药理事会本身也应该作手调查整个案情。即使医疗疏忽案获得庭外解决,理事会仍然应该进行调查和根据调查结果采取儆戒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