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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人应知道我国有维护病人权利的条例

公众人士可能知道、或许完全不知道有《 2006 年私人保健设备与服务条例》的存在。这些条例在去年生效;它管制的范围涵盖私人医院、医务所、   牙科诊所及其他私人保健机构。

这些条例、在私人医院的服务出现问题时,也为维护病人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之前,病人若对私人保健机构的服务有所不满,在解决问题方面,病人是没多少选择的。  

公众对私人医院的投诉,其中有的指收费太高,而且没说明收费程序和所提供的治疗。  

让公众知道,只要病人要求,他就有权获知费用估计和其他一般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的收费。这个信息肯定对大众是有利的。

病人也有权知道私人医院的收费程序,而且应该在开始任何护理或治疗之前获知。他也可要求整个疗程收费项目的详单,这也必须是不加收费用的。

私人医院主管需采取适当的步骤,确保为病人提供有关其病况、任何所建议的治疗方案、调查或程序及相关收费等详情。

上述条例提供了一个收费表,作为普通医生和专科医生的收费指南。这个表还包含了各种医疗程序的可收费用。

私人医院主管还必须建立一个病人投诉的机制,包括聘请一个公关当病人与医院之间的联络人。病人对院方不满,可向公关作口头或书面投诉;或者通过该院的保健专业人士作出投诉。

这位公关应记录所有投诉和解决有关事情。公关无法处理的投诉,必须立刻、或在不少过 3 个工作日内提交给医院主管。

医院主管接着应该进行调查和答复投诉者,而且应该在收到投诉的 10 个工作日内提供答复,其内容须包括调查结果。

按照常理,也应该在答复里通知投诉者,若他仍然不满意,可将投诉以书面提交给卫生部总监。

卫生部总监在收到投诉后,应通知投诉者和有关私人医院,同时进行调查,或安排人调查有关投诉。总监会把调查结果或根据调查所作的建议,以书面通知投诉者及有关医院。

总而言之,大多数到私人医院求医的病人可能都对其服务感到满意。不过,万一病人觉得有问题时,这些条例则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途径,让病人的投诉得到更进一步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