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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工作的骗局

最近频频发生在家工作骗案,可是对这些骗案非常清楚的当局却无动于衷,任由受害者自己去寻求协助。受骗者通常都投报消费人索偿仲裁庭,希望能获得赔偿。索偿并不容易,因为这些罪犯从来不用真名和真地址,只用邮政信箱号码联络。

我国是否没有可以将这些罪犯治罪的法律呢?这些是明显的骗案,应属警察处理的范畴,因为他们是刑法的执行者。警方经常说,首先必须有人投报,他们才可以着手调查。贸消部很清楚这类骗案,只是该部没有法定权力来处理,因此该部应该把接获的全部投诉转给警方。

警方有权力通过邮政信箱号码追查这些罪犯。有的还可追查其银行户头号码,因为这些骗子曾叫受害者把“注册费”、“合约费”等等存入其户头。

其中一个骗子是伪称为世界网络系统的“在家工作者资源”公司,其注册号码是 001524442 - M ,邮政信箱号码为吉隆坡 10158 和 50790 号。它在一家日报上登了小广告,请有兴趣者发短讯给 012 - 2581381 号手机。询问者会收到一份要他们填写的“注册表格”;表格必须连同 85 令吉提交,必须用邮政汇票、或支票、或邮政汇券和写明付给该公司。接着,该公司会回信祝贺提交表格者,同时要求再付 250 令吉,连同所附上的“申请注册执照”表格寄回给该公司。这些就是受害者仅有的“在家工作 ” 了!每个受害者被欺骗 335 令吉。假如有 500 人作出反应,只要几个星期的时间,就骗了 157,500 令吉。这肯定是一本万利的“生意”。然而,无辜的人受骗了,可是有关当局却说无能为力!

政府对此应有警惕,应着令各部各局协同禁止如在家工作之类的骗案。真实的在家工作计划,假如有的话,则应该得到贸消部优先考虑批准。只有获得批准之后,报纸才能接受刊登广告,同时要有负责人的完整地址、真实姓名和电话号码。

假如没有办法逮捕这些骗子,政府应一劳永逸地禁止一切在家工作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