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保健政策应以大众保健为主
不久前,世界回教国家组织在吉隆坡举行了卫生部长会议。我国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在会上表示,回教国家的大众保健还处于比较落后的情况,需要各国合作提高其质量。
首相提的观点是及时的。卫生部的官员正在进行草拟国家保健政策的工作。这是制订我国保健方向的关键时刻。
槟消协呼吁政府把重点放在大众保健措施;其目的应是保护和改善大众的健康,或者说是全国人民的健康。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解决决定保健的关键性问题,不管它是社会的、政治的、环境的、或者是生活方式的,已经是越来越重要的方法。类似保健旅游之类的课题则不应被包括在国家保健政策内。
细读以下瑞典《新大众保健政策》的一段文字,对我们可能会有所帮助:“新大众保健政策已经来到了十字路口。以前的目标是以疾病和健康问题为主;现在则要代之以健康的关键因素。所谓健康的关键因素,是造成健康好坏的社会的、或者是居住环境的因素。以关键因素为基础的好处是可用在政治决策上,也可受到某些社会措施的影响。假如我们根据疾病来定目标,如:减少心脏病发作的人次数。这对要采用什么措施才能取得效果,并没提供方向。假如心脏病发作人次数减少了,我们也无法说明这是公共卫生改善的结果,还是别的原因。”
这份瑞典文件接着说:“用卫生的关键因素作为基础,这表示大部分的卫生工作就必须在医疗服务之外进行了。其实,大多数影响保健的因素是在医学能力和知识的圈子之外的。”
因此,我国保健政策要着重的应包括:适当的居所及其卫生、干净的食水、就业、健康的工作生涯、有利于儿童与少年成长的环境、有效控制传染病、为各年龄人民提供体育活动场所、健康的饮食习惯、安全的食品以及减少吸烟、酗酒和用违禁药品等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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