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所有车辆的确能上路
槟城消费人协会赞赏媒体在 2007 年 5 月 16 日报道的交通部新规定,即所有二手车都必须通过检验。
新规定将在 2007 年 7 月 1 日生效;强制所有私人二手车必须通过电脑验车中心的检验才可转让。这是因为越来越多二手车不能通过电脑验车中心的检验,同时也揭露了驳接车事件。
目前,商用车辆需要每 6 个月检验一次。然而,在乡区的一般称为“山大王”的商用车辆被豁免检验。政府、市政局、军队、警队、医院等的车辆也豁免检验。从 2005 年 11 月以来,槟消协就促请交通部取消所有上述豁免,但是至今没收到任何回音。
重新组装的车辆也开始出现了。这种车是拆用废弃汽车的部件组装的。槟消协吁请当局对重新组装的车辆也实施同样的规定。
假如交通部认真要减少交通事故,它就应该重视槟消协的呼吁,规定各种类和各级别车辆都必须受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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