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青年为目标
并图谋破坏反吸烟运动
虽然烟草工业曾公开表示关心青少年吸烟问题,但其内部文件则揭露许多烟草公司所推行的《预防青年吸烟计划》(ysp)一面用以抵销有损该行业的政府烟草管制条例,一面却继续推售其产品予年轻人。
这种行径如今特具意义,因内阁刚通过让“大烟草公司”推售14支装香烟。
下文有关烟草工业之参考资料乃基于阿逊塔(M.Assunta)及查普曼(S.Chapman)之调查结果而刊登于2004年12月份《烟草管制》一文(第13卷增刊2)网站另www.tobaccocontrol.com
依据悉尼大学公共卫生研究员说法,阿逊塔及查普曼两人认为YSP计划“是用以游说主要政治家及官僚出面阻止烟草管制条例被通过的一项策略。”
另一方面,烟草工业却不断进行研究,针对青少年一辈,视他们为烟业市场主要的支持者。
提及烟业内部文件内容,烟草公司公认儿童不该吸烟,可是商业市场则需要吸引“青年烟民”来支撑。
菲立普莫里斯(PM)公司认为青年是烟尼基层后备军,“对马宝路(Marlboro)香烟的持续成长率是极其重要的”。
如年青一辈烟民锐减,势将威胁烟民基层而这将“敲起我们的第一响丧钟,因此非奋力加以纠正不可”。
在世界各地,PM公司成功采用广告策略,“把焦点集中在青年烟民身上...”(并强调其品牌之独创性)。
于1992年,大马PM公司宣称马宝路“红牌”香烟最受青年烟民喜爱而他们的“顾客形象”被形容为“最年轻而最富裕烟客”。“马宝路需尽量吸引烟界新客来与其他品牌香烟公司竞争。后者也以年轻烟民作为争取对象”。
PM公司对其三年(1994至1996年)计划的销售成长表示乐观。这都是托年轻烟民之福:“马宝路的销售成长率能急速上升主要是靠其”男性青年烟民“形象,良好名声及争取顾客的强烈动力”。于1992及1993年间,它与其他公司争取同一类型新烟民的占份额增加了一倍。
于2000年,PM公司在大马进行一项“焦点小组”调查,以探测人们对烟草公司的醒觉与认识程度。果如一般意料,调查结果显示对该烟草工业不利。PM公司只得作进一步研究,希望改善它的形象。它“听取人们对规划吸烟政策的见解;利用所得知识,重新策划宣传、行动及方针;建立具有责任感的公司新形象,同时尽量设法抵销反对吸烟的各类信息...”。
约30年来,烟草公司宣称它们促销香烟旨在保留忠诚烟民或鼓励敌对商家烟民转换品牌并公然否认它是在吸引新烟民或怂恿青年开始吸烟。
不过,烟草公司却私底下对新烟民进行广泛研究--尤其针对青年烟民进行调查他们吸烟的心态包括嗜烟原因、挑选品牌态度与价值观、生活方式及健康关怀等。
其实新、马两国对烟草公司进行的调查对象包括“正规烟民”(年龄介于15至40岁的华、巫人士)及16岁的烟民。于1987年,PM公司宣称马宝路牌入口香烟的形象比起其他品牌香烟较能吸引现代年轻人。
于1991年,PM公司的一篇文告简述一项在大马进行的三年市场调查计划的“主要目标是要探测公司在推介马宝路新产品之后是否能争取新烟民或转换品牌烟客”。
大马PM公司曾聘请一个顾问团来监视一项1991年的顾客调查。针对“大马众多烟民在18岁之前开始吸烟(并强调品牌之独创性)”的问题,顾问团作出下列评论。
“基于这项事实,PM公司要了解年轻人吸烟心态之目的并非想劝阻他们吸烟而是想寻求如何使马宝路香烟对他们更具吸引力的办法。
于1993年,PM公司在五个亚细安国家,包括大马,进行了一项“马宝路形象区域性调查”探测青年烟民的人生价值观、愿望和生活方式以及他们对香烟,特别是关于马宝路香烟广告与促销的看法。这项调查也想评估青年烟民对下列观念的感受:作为一名男人“应了解男性在社会上的地位及其重要性。”
在另一项跟进调查中所搜得之资料包括“...烟民对小包装香烟之态度及转换购买小包装香烟的兴趣和可能性...我们想知道烟民对两种烟价的看法以及是否会影响他们购烟的心态”。对不同年龄组别进行调查时,PM公司曾考虑到18岁以下组的吸烟率较低。
于1994年,PM公司鉴定了大马“新青年价值观”包括“11项启发性倾向”如“表现自主,反抗父母较保守生活方式,树立个人身份及渴望自决权,即等于“独立”。因此,马宝路商标的牛仔表露、独立气派,深深吸引大马青年。
年轻人的特殊香烟
烟草公司经已出产香甜味道的香烟来吸引年轻烟民。于1990年,一种含香草味的“维基尼亚牌革新香烟产品”被推出试用。
于1993年,英美烟草公司(BAT)曾提及多种含糖味及果味的香烟将在大马市场上推售。厂商将推出新味香烟产品,如具甜味滤嘴、香草及草霉味道香烟及卷烟等。于1993年10月,英国BAT公司劝导大马烟草公司采用香草精最高水平为1000ppm而采用香草醛者则为3000ppm。
RJR1996年之文件记录提及曾试验并推介骆驼牌滤嘴香烟。抽这类香烟时使人感受到它含有“甘甜/巧克立略带水果/酸性之香味及甘甜,青草/似巧克立而略带木质及水果/酒且稍具生鲜及酸性之味道”。
文件也指称:“虽然无法证明这类香烟是明确以大马年轻烟民作为对象;可是新加坡及美国的以往经验则显示上述新类香烟的甜味和香味对青年烟民扮演着一定的角色”。
特异形象吸引年轻人
大烟草公司与广告媒介联手创作香烟的特异形象以吸引年轻人。可是它却始终否认公共卫生部及消费人组织针对上述做法的指责。
大马Spencer Azizul广告公司执行董事曾说:“烟草公司正使用对青年具有强大吸引力的运动与沙滩节目以及娱乐活动作为宣传主题...难以置信香烟广告不会引起青年对香烟或其他相关产品的好奇心”。
看透青年注意健康心理而推售较“温和”的香烟以“减少害处”,PM公司的1985年报告披露这项手法赢取年轻男性烟民的大力支持而使沙林(Salem)牌香烟在新、马及汶莱市场的销售成长率大事提升。这类具薄荷味香烟被认为比其他香烟较温和,对健康较少害处。研究结果指出沙林香烟的白色滤嘴不但使人觉得有温和感,而且也加强薄荷香烟的清新意念。
上述报告也包括一项针对年约16岁烟民的调查。沙林香烟的制造商RJR形容沙林顾客为“现代青年,具特别风格、寻求愉快生活方式者”而公司采用这类“主题广告”来表达上述特异形象。
以大马青年为目标
吸引青年的其他促销香烟活动包括体育运动,尤其是足球与赛车,各类娱乐节目及现金奖项等。新烟民轻易买得起的小包装香烟也被视为促销方法之一。
烟草公司选择赞助最普遍而最能吸引年轻人的运动项目。英美烟草公司特别指出:“体育运动对远东青年们特具吸引力。这足以抵销过时的555牌香烟旧形象之缺点。在大马,上述公司选择赞助乒乓、羽球及撞球等深具吸引力的球类活动”。
下列是一些以大马青年作为目标的香烟市场促销策略:
* Dunhill于1989至2004年间赞助广受欢迎的足球比赛。每年赞助费高达8百万美元,包括赞助全国性主要足球赛;播映世界杯及欧洲杯等国际性足球赛以及在大众媒介方面作出广泛宣传活动。
* 大马烟草公司于1988年利用摩托车的坚强无比形象来促销“好彩”(Lucky Strike)商标香烟。配合推介“好彩牌摩托车骑士”的宣传活动,该公司以三层次低于主流水平的价格“削价”推售上述香烟。
评估此项宣传活动的报告揭露“摩托车骑士表现一名急性子而喜欢炫耀的健壮马来青年形象,因而对马来人特具吸引力。
* 于1980年,PM的一项文件述及该公司以赞助摩托车赛会活动反击敌对香烟公司,向青年烟民推售马宝路香烟。该公司参与国际车赛活动是要树立马宝路香烟的形象,反击强劲敌手好彩牌香烟,争取大马25岁以下烟民。为了迎合对象喜爱车赛的心理,我们赞助了将在大马参与9场竞赛的野马哈车队。
透过赞助类似车赛,PM公司就可加强马宝路商标的特出个性...“你会发现,大赛车中的健壮车手和西方国家粗壮牛仔都会带给你同样的感觉”。
* 根据PM公司,“国际性影片及录像带对亚洲年轻烟民具有无比吸力”。B & W (Brown & Willamson)利用爵士音乐在大马推售“酷”(Kool)牌香烟。KHK Needham Standard 有限公司对“酷”烟作出以下评介:“Kool牌香烟是唯一的选择,让青年烟民得享其独特的清新味儿与感觉。有关公司用“酷”与音乐的配合来达到上述目标。这项通过音乐来促销的策略也以60至70%15岁及以上的马来青少年为对象...这包括一小部分,不过将会日益增多,且有受教育的马来青年。
* 于1987年,乐富门(Rothmans)及马烟草公司(MTC)分别以RM20,000及RM10,000现金奖通过丹禧尔(Dunhill)牌及平绅(Benson & Hedges)牌香烟进行促销活动。PM公司发觉:“对普通顾客调查结果显示丹禧尔牌烟民人数大增而吸烟率也提高。在过去一年内,各种商标香烟也吸引了初次吸烟的62%烟民。沙林牌烟民的增加率最为显著,由去年的23%增至今年的61%”。PM公司也指出,年龄介于20至25的年轻烟民的吸烟率由1986年的13%增至1987年的20%。
* 在大马,PM公司的三年(1994年至1996年)计划披露将推售较廉宜及小包装香烟予无能力购买20支装的年轻烟民。“...由于青年烟民对20支装香烟的购买力较弱,我们应当考虑推售小包装香烟。目前,我们计划将14支装香烟价格由每包RM2.40调低至RM2.20。如成绩不理想,我们将推售10及7支装香烟予这批购烟成长率极高的烟民”。
* 另一方面,马烟草公司担心较廉宜香烟如好彩牌滤嘴香烟(LSF)可能被视为低品质香烟。它发现:“LSF顾客主要是年龄介于20至30岁而收入低的巫籍年轻新烟民。因此该公司计划提高烟价,当成是LSF的新风格而标榜它其实是属于”高尚“香烟。
上述例子足以显示在大马,大烟草公司是想尽办法,鼓励不足龄青年吸烟。研究员指出”虽然烟草公司否认上述指责,事实上这批青年烟民对烟草生意影响极大,有关公司绝不会放过鼓励大马青年吸烟的机会“。
烟草工业的”青年吸烟计划“,其中一项策略是要汇集政治及团体力量来支持抗拒全国禁止直接与间接性香烟广告的1992年法律草案。
上述计划设法争取政府多个部门的支持,先下手为强,以期阻遏青年及体育部可能反对烟草公司赞助全国性主要体育运动以及国内贸消部干预青年购烟门路与能力的方案。
大烟草公司策划一项独裁式的”青年不应吸烟“反吸烟运动。另一项涉及把具命令式的”18岁以下人士不准购烟“标语派发给全国逾7万7千零售商。
评论者指称”烟草工业已从顾客调查结果知悉上述运动对制止不足龄人士购烟是无效的。(更有趣的是采用无功效的“不要(Tak Nak)”标语来表示不对青少年施用“独裁手段”)。
他们的结论是:“政府当局缺乏主动性,加上有关部门的认可,使烟草工业的上述计划成为国内法定反吸烟教育。这对烟草工业有利,让它可采用无功效的策略来处理反对青年吸烟问题,从而确保它的”新烟民“及”青年烟民“基层不会受到侵蚀。因此,英美烟草公司在其社交报告计划中,建议继续推行媒体宣传运动、学校教育规划以及零售商策略等”。
既然“不要”的反吸烟标语运动全盘失败,政府应细心研究大烟草公司的销售策略以便实行有效的烟草管制措施。
大烟草公司的“研究工作应会使人们领悟为何该工业明知其反吸烟运动并无效果却仍然加以推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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