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众健康政府应带头控制烟草
槟城消费人协会呼吁政府采取措施控制吸烟恶习的传播与蔓延,尤其是在妇女和青少年之间的传播与蔓延。它危害大众健康,每两个吸烟者就有一人死于吸烟,但这是完全能够预防的。世卫组织警告说,如各国政府不强行控制人们接触吸烟,到了 2030 年,它就可能每年在全世界杀死八百万人。
基于以上原因,本会促请政府实施以下措施:
制定独立的《烟草控制法令》;
加速实行香烟必须素色包装;
卖香烟须有执照;与
既然《毒药法令》认为尼古丁是毒药,因此须有医生或药剂师开出的药方才可吸烟。
当前亟需从现有《食品法令》抽出烟草控制条例来制订一部独立的《烟草控制法令》。其实把控制烟草的条例放进《食品法令》根本没意义,因为烟草不是食品,而且含尼古丁,是被《毒药法令》列为剧毒的东西。其实,人的皮肤能吸收从湿烟叶渗出的尼古丁,引发“烟草萎黄病”,尤其是处理烟叶烟农更易发生此病。
香烟素色包装的措施必须加速推行。由英美烟草(马)有限公司、日本烟草国际有限公司与菲利普莫里斯(马)有限公司组成的马来西亚烟草制造商联合会,可能警告过政府,如果实行香烟素色包装,可能对其他产业的知识产权和商标使用权的影响深远。不过,澳洲和英国已率先推行素色包装措施。
澳洲在 2012 年实行香烟素色包装,是第一个实行此措施的国家,而且政府曾因此被日本国际烟草公司和英美烟草公司控上法庭。法庭以六比一判决:“政府实行香烟必须用带警告危害健康的图像的橄榄色素色包装,并无取走知识产权。”
法官古摩说,《商标法令》没授权“登记商标可不受其他法律限制地自由使用。”
英美烟草、帝国烟草、菲利普莫里斯与日本烟草,去年在英国高等法庭和英国政府打官司,反对在 2016 年 5 月实行禁止有商标的香烟包装。法官下判说,有关公司无权索取赔偿,因为他们从事的生意使“国家在公众卫生方面耗费巨额费用”。
既然已有澳洲和英国的先例,因此我国政府应该不把烟草业者的恐吓当一回事。
除了实行香烟素色包装之外,政府也应考虑实行香烟零售或香烟店需有执照的措施。这是一个监控合法香烟零售商和消灭买卖走私烟的方法。目前我国有超过八万香烟零售商,这还不包括街边的贩摊。
亚细安有四国已实行香烟零售商执照制度。汶莱收的执照费等于马币 976.25 元,新加坡的执照费则等于马币 1,171.75 元。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烟草产品的尼古丁,尤其是香烟的尼古丁,居然没被列为《 1952 年马来西亚毒药法令( 1989 年修订)与条例》里的 C 组毒药。要知道,只需 60 毫克尼古丁就足以使脑中枢神经瘫痪,造成死亡!
尼古丁不应成为例外,因为它是国内五百万吸烟者最容易获得的毒药。尼古丁应该像任何 C 组毒药一样,“不准零售给任何人,除非是作为一种配药,或配药里的成分之一”。
本会再次呼吁政府实行我们建议的以上措施,加紧控制国内的烟草。
日期: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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