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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广告侵占公共场所

户外广告是要吸引路人和开车者的注意,使他们留下长久的印象。虽然广告法令本身有不足之处,但这些广告很多是违法的。此外,有关法律已经过时,需要全盘修订以适应当前的情况。

槟城消费人协会最近在槟岛做了调查,发现户外广告,不管大小、数量和密度,都增加得厉害;到处都是,没受控制。大树被砍倒,让路给广告牌;繁忙的马路也变成了广告廊。

我们发现到以下违法的情况:

1 .学校范围内竖立了巨型广告,但和学校的活动毫无关系:

2 .条幅和横幅广告绑在树上、路牌上和灯柱上;

3 .有的广告条幅和横幅绑得不牢靠,有的则是已破烂的但却任由它们丢在那里;

4 .过期几个月的活动广告;与

5 .没执照的广告,相信是违法的。

还有数不清的户外广告闯进我们的混乱的视觉里。这些广告虽然遵守现有的地方法规,但都是没必要的和不美的,有些甚至是危害公众安全的,如:

1 .槟岛几个主要交叉路口和交通圈出现许多户外广告,各种各样,全是碍眼的,只会令驾车人士分心而已;

2 .主要道路和高速公路,冒出了许多箱子式的广告。像青草巷、阿末沙路和叶祖意路,每根灯柱都挂上这些广告箱。它们都印上商业广告,但下端是一则政府要传达给社区的消息。

3 .大型广告牌太靠近路旁,会分散开车者和路人的注意力。

4 .出现了几个部分被用做广告的路牌。

5 .大型广告牌竖立在旧建筑顶上,威胁公众的安全;

6 .安顺路和车水路的交叉路口竖立了一个新的电子广告板,像个巨型电视屏。它太近路旁,晚上令人目眩,会分散开车者的注意力;与

7 .青草巷行人天桥上装了一块像电子交通指示牌的广告板,展示的多数是广告。这广告板在夜里非常耀眼和眩目,使人看不清道路的前方。

这一切说明我们的户外广告法律已经不适用了,有太多漏洞给大商家或广告商避开法律的管制。虽然广告执照费给政府带来可观的收入,但还是应照顾公众安全和地方上自然风景的优美为先。否则,我们会把外国游客赶走!

这种景象不仅出现在槟岛,全国都可见,即使是郊外的高速公路也不例外。

世界上现在已有很多城市制订了户外广告政策,遏制在交通干线,包括公路和铁路,出现越来越多的广告。这些城市认为主要的广告牌“一般上都不符合城市的形象”,所以加以遏制。

巴西圣保罗市自 2007 年 1 月开始已禁止一切户外广告,连派广告传单也被禁。他们的目的是要完全改变城市的文化,而它的 1,100 百万人口对此感到高兴。

中国的经济发展是世界最快的,也是亚洲广告大市场之一,其户外广告以北京、上海和广州最多。在 2003 年,中国约有 5 万家广告公司;广告开销达 1,080 亿令吉。但是,在 2008 年举办奥运之前,北京实行扫除广告,几周内拆了大部分广告牌。

新加坡政府了解商界,尤其是小商业者,需要广告来促销它们的产品和服务,因此改进了广告规章。它的法律不准在街道、高速公路、行人天桥、汽车天桥、灯柱、树木、屋顶或高楼装置广告。在飞机场、积水区、天然保护区、公共露天场所以及住宅区也禁止出现广告。

另一方面,新加坡政府特别辟了可展示户外广告的地点,同时也放松了室内广告的法律,制造一个亲商界的环境。

槟消协呼吁我国地方政府和联邦政府不要被广告收入遮了眼。对于成功控制户外广告的国家,他们应该研究它们的情况,同时应邀请消费人团体和公民组织参与拟订有关规则,以便优先照顾大众安全和我国的天然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