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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还是含硼酸,卫生部 25 年不动

过去 25 年来,尽管槟城消费人协会曾多次向卫生部呼吁,但是食品至今仍然含有硼酸。这不得不令我们感到震惊。

本会最近测试了各种食品,包括肉粽、黄面条和娘惹糕,发现测试的食品都含有硼酸。这些食品都是从槟城的菜市买来的。

测试发现,其中一个肉粽含百万分之 569 硼酸。黄面条的硼酸含量在百万分之 6.51 至 296 之间,娘惹糕则为百万分之 0.78 至 13.5 之间。

包肉粽者用硼酸是要使糯米不会粘住粽叶,做糕和面条者则用它作防腐剂。可是硼酸是禁用品,不可用于食品。

本会早在 2001 、 2003 、 2007 和 2008 年就测试到肉粽含有硼酸。

硼酸的毒性强,即使吃了小量,也可能导致中毒、肠胃病、肾脏受损和失去胃口。进入体内的硼酸,很慢才能通过肠胃道和流汗排泄出来,因此它是肠胃刺激物(对胃有毒性作用)和能引发皮炎。硼酸会随摄入的次数累积在体内,因此会造成没胃口和肾脏中毒。

根据《 1985 年食品条例》,食品是禁止使用硼酸的。

我国人民几乎每天都吃黄面条和娘惹糕,这等于每天都摄入硼酸。硼酸很毒,即使摄入量很小,也可能导致中毒、肠胃病、肾脏受损和丧失胃口。

消除我们膳食里的硼酸,将有助于减少我国人民肾脏受损害的情况。

估计我国目前有 13,000 人在作血液透析(俗称洗肾),消耗了大笔资源。此外,每年有 2,500 人成为肾衰竭末期病人。

硼酸和 1988 年霹雳州发生 13 个儿童死亡的事件有关。这宗惨剧,相信是因吃了硼酸污染的老鼠粉而造成的。

早在 1984 年,通过调查,槟消协就已发现食品制造商和鱼贩普遍使用硼酸,用来掩盖食物或海产变坏以及使鱼、虾和肉保鲜。有时连新鲜的鱼虾也侵在硼酸液里。而且,大家也知道,肉贩也随心所欲地把硼酸搽在肉上。

硼酸不仅能使食物保存久一点,通常还用来使食品保持美观。

我们在 1984 、 1985 、 1986 、 1989 、 1992 、 1993 、 1995 、 2000 、 2002 、 2003 、 2004 、 2007 以及 2008 年所作的检测和调查,发现各种食品样本都含有硼酸。

食品中添加硼酸的事情,首次是由槟消协在 1984 年提出的。我们在一份声明中吁请卫生部:立法禁售硼酸;将它列为限制售卖的毒药以及对违法者处以重刑。

硼酸问题,从首次向卫生部提出至今已经 25 年了。尽管我们促请卫生部采取严厉的取缔行动,但是硼酸的使用泛滥如故。

卫生部曾一而再地答应我们说,对于关系到食物安全的问题,该部绝不妥协。槟消协感到很悲哀。尽管我们一再呼吁,情况却毫无改变。

由于硼酸的毒性强,同时被广泛使用,我们呼吁卫生部采取以下行动:

严格执行《 1983 年食品法令》禁止食品使用硼酸的规定。

实行售卖硼酸需特别准证的制度。硼酸应归为毒药和限制售卖,只准医药人员以及某些非用于食品的使用者购买。

立刻检查全国的食品制造商。采取行动对付使用硼酸者,因为这已抵触了《 1983 年食品法令》。

对全国菜市、饮食场所和食堂的食品样本进行检测,以确定是否含有硼酸。含硼酸的食品必须立刻清除。

教育食品制造商,使他们认识硼酸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