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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地甘”之类的“小赌”

槟城消费人协会最近的调查发现,在槟城及其他地区,一些杂货店还是公然经营抽“地甘”的玩意儿。

抽“地甘”是一种“小赌”的形式,目标是儿童。它在《 1953 年公众赌场法令》第 4A ( c )条文下是被禁止的。任何人经营“地甘”被判罪,就可能坐牢不超过 5 年,或罚款 2 万至 20 万令吉,或者两者兼施。

这类赌博会侵蚀年轻人的思想。更甚的是,“地甘”这种玩意涉及许多不当的手段,目的在“欺骗”儿童袋里的零用钱。

“地甘”的玩法是这样的:在一块纸板上挂了吸引儿童的奖品,如钞票、玩具、漫画书、巧克力等;要获得这些奖品,就得付 20 仙去抽一张号码。每个号码对一种奖品;只有几样是吸引人的和价值是超过 20 仙的,其余的奖品多数是一粒糖子而已。这就含有赌博的因素了,因为儿童是用 20 仙去博那些吸引人的奖品。

这类玩意儿,欺骗的事情是很平常的。经营者就经常可恶地抽掉中奖的号码,做成好像已经被人抽中了;或者在被人抽中和取走了奖品的空白处再放上更多吸引人的奖品。

另一种方式是用自动售卖机。当儿童把 50 仙塞进售卖机,钱就被敲诈了。机里面装满了塑料球,球里边放了奖品;通常是糖果,或者是塑料环、或一粒球、或其他小玩具。在杂货店、迷你市场、超市和霸级超市都经常可见到这种机器。

自 1997 年以来,槟消协就不断促请财政部和总警长查禁“地甘”。我们过后又再致函,要他们注意到需要执行有关法律。现在到处都有“地甘”,这说明当局很少采取行动。

结果,经销商、代理、分销商都在进行这种非法的玩意,特别是在乡村地区;根本就不怕法律。这些经营者胆敢在当局面前违法,法律无疑成了他们的笑柄。

槟消协因此促请财政部和总警长不要再容忍这种违法的事情,反之应严格执法;应该禁止“地甘”出现。除非有行动,否则经营者将继续剥削儿童,而且也会助长他们的赌博恶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