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水产业的管制欠妥 马来西亚自然之友吁请政府认真看待目前快速发展的水产业。根据 2010 年渔业统计,沿海沼泽地鱼池面积已扩大至 7,722.82 公顷; 2006 年的面积为 5,623.69 公顷。
马森林研究院( FRIM )对霹雳州沿海沼泽林地的变化做了分析,发现其面积明显减少。曼绒县的沼泽林在 1989-2009 年减少了约 64% 。其原因之一正是水产养殖。
这种情况令马自然之友感到担忧,因为为了建造水产养殖池,越来越多红树林遭摧毁;严重影响沿海的生态环境,损害靠海为生者的生计,尤其是渔民的生计。
我国的水产业政策有不足之处,还没有管制和监控此行业的法律。例如,《 1974 年环境素质法令》就没任何管制养殖池废水处置的条文。推行“良好的水产养殖规则”也没规定水产养殖业必须遵守。
此外,只有面积超过 50 公顷红树林的水产养殖计划才需要做环境影响评估。评估水产养殖业对环境的影响,不应有面积的限制。因为许多水产养殖计划是不超过 50 公顷的。有的计划还侵占了肥沃的稻田。吉打甲板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中央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土地发展计划方面,对水产的发展也互相矛盾。这也是政府政策的弱点。例如,根据塞兆( Setiu )县 2003-2015 发展计划,综合性虾养殖园计划的所在地竟然属于“自然环境敏感区”,原本只准做不破坏生态环境的休闲活动区。但是,尽管有违以上规定,上述占地 1,000 公顷的计划还是照跑了。
马自然之友认为,制订水产业区也对自然环境造成威胁。因为有关水产计划庞大,给环境带来严重的问题。
养殖业使用废鱼当饲料也影响海产种类,因为这些饲料都是拖网捞捕的未成长的小鱼。 2010 年渔业统计数字说明,废鱼占了 21.52% ,等于 1,428,881 公吨海鱼里的 307,438 公吨。
在 2010 年拖网捞捕上岸的渔获中,废鱼是占第二多的,为 718,168 公吨的 35.37% 。由于需求大,这将鼓励拖网捞捕,势将破坏海里的生态系统,造成海里的生物量减少。因此,应禁止水产业使用废鱼,确保海鱼种类得以继续生存和我国的海产储存量。
现代的水产养殖业需要改善。马自然之友建议重新检讨影响严重的水产业特区,停止进行新的水产养殖计划。这个行业的产品主要供输出外国,但破坏了本国的环境。有鉴于此,我们认为不应过于重视此类出口的经济利益,反之应重视我国沿海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所受到的破坏。
政府鼓励的水产养殖是不能永续经营的,只是暂时的,而且也不保证能恢复我国沿海的水产资源。马自然之友认为,政府应更重视维护我国的天然资源;应提高和恢复我国的渔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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