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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人必需严格看待暂缓还贷终止日期

槟城消费人协会( CAP )提醒消费人不要轻忽银行暂缓还贷的措施。根据国家银行指出,任何在 6 个月后延长暂缓还贷的要求,全根据个别银行重组贷款后视个别情况而定。

我们呼吁迫切需要重组贷款的消费人在 9 月 30 日的截止日期前,尽快前往各自的银行重洽贷款。消费人千万不要等到最后一分钟才提出要求。原因是,紧接着截止日期之后,任何人拖欠付款都被视为犯规,并开始累积令人肉痛的利息。

拥有多项贷款或超过一个银行,或者扣薪还贷以及还贷有困难的消费人,可以向信用咨询和债务管理机构( AKPK )求助。该机构可以咨询,或者在需要时,重组贷款人的多项贷款,以便维护该人的财务利益。

我们欢迎国家银行将 2 巴仙利率降低 0.25 巴仙,而至年率为 1.75 巴仙。降低房贷利率,对 B40 低下阶层,以及 M2 中等阶层有利。 B40 和 M40 社群更需要援助,是因为政府在最近将 B40 群体的最高家庭收入从 4,360 令吉增加到 4,849 令吉。

政府也将 M40 分为 4 个群组,即 M1 到 M4 。 M40 群体的 M2 群组,收入是介于 5,880 令吉到 7,099 令吉。

降低利率将减轻消费人缴付房贷的财务负担。但我们不同意以降低利率来刺激购屋。即使降低利率可以鼓励消费人购屋和帮助发展商,但在目前这种不稳定的情况下,这将会把金融机构和消费人暴露于更大的危机。

与其出售房屋,发展商应该慎重考虑先租后买的房购方式来消除滞销。它对各方都更加安全,对发展商、银行和租户皆为如此。于是,发展商可以通过出租来出售他们滞销的产业,无须让消费人在就业不稳定的时期承担贷款压力,而银行也没有加大放贷的风险。

政府应该订立住宅租赁法来保障屋主和租户的利益。在许多事件中,屋主面对租户长期拖欠租金,或者将屋子损坏而不肯搬迁的难题。租户则不希望租金突然提高或者突然终止合约。我们建议在住宅租赁法实行之后,在各州成立一个仲裁庭处理租屋的争执。这项措施将让业主更有信心出租房屋,而有潜能的租户也知道屋主要他们搬迁并不容易,除非他们违反了租约。

我们对消费人重申,已签约暂缓还贷的人,必须尽快前往银行洽谈。如果他们有还贷的财务困难,不要等到问题失控才向信用咨询和债务管理机构求助。与其等银行放贷给公众购屋,发展商应该出租滞销的房屋,或者以先租后买的方式出售。如此一来,即可明显降低银行和消费人的财务风险。推行住宅租赁法保护屋主和租户的利益,也是迫切需要的。

 

日期: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