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必须加快行动处理气候问题
去年 12 月的巴黎气候峰会接纳了巴黎协议,这是在 2020 前克服气候问题的国际协议。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UNFCCC )即同意加紧气候行动去改善气候系统以及它对人类社会的负面影响。
马来西亚是参与讨论和接纳协议的 197 个国家之一,接着与 175 个国家于 4 月 22 日在纽约签署了公约。如今,是付诸行动的时候了。
在巴黎峰会热身期间,马来西亚也和其他国家提呈了国家自定预期贡献书( INDCs ),宣称对比 2005 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排放量,将在 2030 年减排 45% 。这包括在受到发达国家提供气候融资、科技转移和能力建设之后,无条件减排 35% 和有条件减排 10% 。
我国在新公约的谈判中,不断维护 UNFCCC 的原则和规定,强调协议是根据公约。以至发达国家提供气候融资、科技转移和能力建设被保留。
首相纳吉于 2009 年出席哥本哈根峰会,誓言在 2020 年将根据 2005 年国内生产总值减排 40% 的发言中,呼吁提供融资的意愿是明显的,有关要求也在过后的场合中重复。
可是,离开巴黎将近 8 个月,马来西亚却在 UNFCCC 的金融机构,绿色气候基金( GCF )提供融资之时 落在后头。该 金融机构的任务,是协助发展中国家转型为低排以及在可持续发展上适应气候变化。
许多国家已经提呈基金建议给 GCF ,至今获得批准的工程和计划接近 4 亿 4 千万美元。这些基金是注入到减缓和适应计划,也包括加强发展中国家的组织架构,以便建立适当的气候行动计划。
在通往 GCF 融资的准备中,在 5 月份, 49 个国家已经获得储备拨款加强指定国家机构( NDA )或焦点,以及推行它们的发展计划。马来西亚的指定国家机构 / 焦点,就是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属下的环境管理和气候变化局。
GCF 是在去年发放拨款。举个例子,我们的邻国越南,已经通过建议“改善沿海弱势社区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和应变能力”,而在 GCF 理事会在 6 月份开会时。获得 2 千 950 万美元拨款。
不幸的是,我们还在等候大马提呈建议。不管是储备拨款或一项工程建议,以及在等候评估或审批。
不要忘记,大马也是 GCF 的 12 名理事成员之一,而且在这个管理组织代表发展中国家。
在科技的前端,大马也是获得 UNFCCC 支持, 26 个全球技术需求评估( TNA )计划第二期的国家之一。可是,当这项计划在 2014 年推行之后,大马依然守株待兔,而落在寮国、柬埔寨、泰国、印尼和越南之后。
在这些日子来,大马已发生气候激变所导致的天灾,如 2014 年尾大水灾,造成为数千万令吉的损失,尤其是农业。吉兰丹州的损失记录,达到 1 亿零 500 万令吉。
热浪所造成损失,没有人进行评估。它迫使公众装置冷气,肯定增加不少电费。(农民的损失,也以千万为数)
大马自然之友( SAM )呼吁大马提高气候激变的醒觉,气候威胁就在前头,不断靠近我们,因此其行动必须符合人民的需求。
UNFCCC 属下包括 GCF 和 TNA 的计划,可以协助大马一同应对气候激变。通过金融和技术资源,以及环境部属下气候激变局的功能,亦可获取 GCF 拨款克对气候。
这里有可以利用的国际资源,大马必须跟进其他发展中国家严肃的看待气候,进入 GCF 获取金融资源,然后善用我们的气候科技。
迟疑是无可原谅的。因此自然之友呼吁马来西亚政府马上行动,而且动作要坚定和快。
日期: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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