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我们

 

制止向手机预付用户征收 6 %服务税

槟城消费人协会呼吁,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制止电讯公司向手机预付用户征收 6 %服务税。

这些电讯公司说,自服务税于 1998 年实施以来,它们就承担了这笔费用,现在因收入减少,所以要转嫁给消费人。他们说收入减少是不老实的。

由于电讯公司定下的不公平条件,使手机预付用户向来都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尤其明显的是,当用户没在有效期内加钱时,他们的帐号里的余额就会被没收掉。

消费人要保持一个预付的手机号码,至少得加钱 5 令吉。若加 30 令吉,有效期是 30 天。过了有效期,用户就不能打出电话,只可接听,期限是 90 天。消费人在这 90 天内加钱,便可重新打出电话,否则电讯公司就取消其电话线,没收其帐号内的分毫余额。例如,若用户的某个电话号码还存 100 令吉,但是已过了有效期,电讯公司就没收这笔余额。这是合法的吗?若是,他们又根据什么法律条款来没收用户的结存?像英国就已经禁止电讯公司这么做。手机号码应该终生有效,只要用户加了钱,便可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失效期后,重新使用该电话线。好像一些外国商人,每年来我国三四次,需要用到本地的电话,但又不要每月费用约 30 令吉的后付电话,就可用终生有效的预付电话号码。虽然这也根据所加的钱限定使用期限,但在他再次进入我国时,只要再加钱,就可恢复使用该电话线。这样要比一再申请新电话线好得多。

消费人或许不知道,不管是预付还是后付,打不通或转到录音的电话,都是收费的。目前的收费是 10 仙。其实,只要消费人出示结单,他们是可向电讯公司要回这些钱的。可是电讯公司没给预付用户结单,除非他们要求。我们有几百万用户在打几百万个电话,因此可想象电讯公司每个月在这方面的收入是多大的!这显然是不正当的利益,政府应就此对付电讯公司。

槟消协呼吁,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应制止电讯公司任何征收服务税的企图,同时也应该解决对手机用户的不公平条件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