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我们

 

使用电动脚踏车需严格的安全措施

槟城消费人协会认为,只要严格遵守所有安全措施,我国应批准使用某类电动脚踏车(电动脚车)。

电动脚车有多种定义和类别,而且各国有不同的相关法律。有的电动脚车的最高时速可达 60 公里。这样的电动脚车,走动时不发出声音,而且速度高,又不易为其他开车者注意,因此,在我国现有道路情况下是非常危险的。

槟消协建议采用欧盟所定义的电动辅助的脚踏车(电脚踏车)。只要具备所有的安全条件,这种电脚踏车是适合本地用的。

电脚踏车重 40 公斤,装上不超过 200 瓦的电动机,而且其输出跟着速度递减,当时速达 25 公里时,或骑车者停止踏时,就自动截断输出。这样的脚车,骑车者不必注册,买保险,或领执照。

要使用电脚踏车,就要做足以下安全措施:

•  只准在如住宅区、校园等限制区内使用;

•  在公路上,有特别专用道的才可使用;

•  骑车者应戴头盔,最好也穿上有发光条纹的安全外套,容易让人注意到;与

•  电脚踏车制造商要保证制动系统有效,符合安全标准。

只要遵守所有安全措施,自律地使用,电脚踏车未尝不是多数人付得起及便利的短途交通工具。而且它占的空间不多,容易停放。槟城消费人协会促请当局修改有关法律和提供必须的基本设施,让人民安全使用电脚踏车。至于其他类型的电动脚车,我们认为不适合我国公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