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勿在跨太协定会议中让步
2014年7月1日 跨太协定会议将全面展开,槟消协十分关注此事。
各国主要谈判代表将于 2014 年 7 月 3 日 至 12 日在加拿大进行谈判。我们呼吁政府站稳立场,别让步。
据了解在加拿大的谈判将包括下列课题:
知识产权,投资,国有企业。这些课题都很敏感,对我国将会带来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呼吁首相及国际贸工部长及其他有关部门交待我国主要谈判者站稳立场,不要让步。
以下是槟消协对有关课题的立场:
关于 知识产权 ,我国应反对:
参加任何附加的、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知识产权协定;
把目前的 50 年版权延长到至少 70 年。
如接受上面的条件,不只损害消费人获取药物、知识、信息的机会与权利,连农民获取种子的权利也将受损。
关于 国有企业 部分,我国应完全反。这部分的目的是要使我国大部分官联公司难于经营或不能生存。否则,政府应要求豁免履行这一部分。此部分的一项规定是,政府采购物品或服务,不可给本国产品、服务或公司优先权。如果遵守这条,许多国营企业的生意就要拱手让给外国公司。本地商家,包括土著,将受严重影响。这是我国必须反对的。
关于 投资章节 ,我国一定要反对跨太协定国的外国公司有 设立之前的权利 ,也要反对限制对外国公司所定的要求或条件。据协定草案,有“不符协议措施”的伙伴国,可免履行某些协议条款,但主要协议条款是不可豁免的,所以有关“豁免”没什么意义。因此,我国要坚持保留不符协议措施,要求豁免履行投资章节规定的所有相关条款。我国也必须反对任何禁止我国控制资本的条款,因为我国可能需要管制资金的进入和流出。
我国也不可接受协定中有关“ 保护投资者 ”的条文,尤其要反对“ 公平与平等对待 ”与“ 间接征用 ”条款,因为这些条款将大大地限制我国自订政策的权利,而且有面对诉讼的不利。
我国也不可接受投资章节里的 投资者与所在国争端解决办法, 它允许外国投资者向一国际仲裁庭起诉政府,要政府执行投资章节条文和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这使政府要面对以亿元计的索偿官司。
我国对自己提议的跨太协定完全不谈烟草控制措施,或把它分开出来,必须站稳立场。
我国(以及提出同样要求的其他协定伙伴国)也应该坚持,为了大众卫生、环保、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其他有利大众的事,应能制订或继续实行本国所需的政策,因此应得豁免履行跨太协定各章节与之相背的规定。
我们要重申我们对政府的要求:对于正在进行的谈判,为我国大众提供更具体和更详尽的信息。尽管国际贸工部召开过咨询会议,但迄今为止,有关信息非常有限,不完整;公众完全不知道谈判什么,也不知道我国的立场。
槟消协所以提出以上谈判界限,是因我国政府仍然要参与谈判。我们还是保持以前的立场,即我国应退出谈判,不签署跨太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