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我们

 

订立信约不能使儿童免受食品广告影响

2013年8月28日

我们面对这样的现实:我国是东南亚最多胖子的国家,在亚洲则排第四。槟城消费人协会会支持政府任何遏制肥胖症的好措施。但好措施必须有法律约束力和实际可行,不能靠信约或承诺,因为违反信约和承诺不会受罚。

10 家主要饮食品公司在《负责任的儿童广告信约》里承诺,不会用广播和印刷媒体向儿童打广告。这个信约是卫生部、马来西亚广告商公会和马来西亚制造商联合会食品组合作制订的。

卫生部与厂商订了信约似乎是件好事。按信约,这些公司承诺,除非产品严格遵守科学证实或国际规定的营养标准,否则不以 12 岁及以下儿童作为广告的目标。

它们也承诺不到学校做任何宣传,除非受邀参与教育活动。我们认为这个例外条件不妥,因为学校的健康教育不应沾染商业利益;应该严禁食品公司进入校园!

如何选择健康食物的教育工作应该交给更可靠的机构,如卫生部属下的教育组。

要禁止以儿童为对象的广告,仅靠一份信约还不够;政府应该制订严格的法律来保护儿童,以免遭不实的广告所害。

禁止向 12 岁以下儿童打食品广告

瑞典和挪威已禁止向 12 岁以下儿童打广告,因为儿童没分辨或分析广告的能力。英国、希腊、丹麦和比利时也限制向儿童打广告。

我国只禁止在儿童电视节目打快餐广告,也不准它们赞助这些节目。可是,儿童并非不看其他电视节目或其他时段的广告。

立约这个方法太简单,效果有限。 12 岁以下儿童容易受影响,政府应保护他们免被打广告的商家利用。我国应效法瑞典和挪威,完全禁止用报纸、电视、电台、杂志、传单和网际网络向 12 岁以下儿童打广告。

校园措施

自 1980 年代以来,槟消协就立场坚定地呼吁政府禁止校园里安置自动售卖机。政府虽然制订了食堂健康食品准则,但食堂还是照卖垃圾食物。校园外本来不准小贩摆卖,但还是可以看到卖垃圾食物的摊子。我们需要更严的措施,以免学童在学校里吃到不健康的食物。

家长也应该知道,儿童不明白广告的目的是劝人买东西,会把广告误解为真实和准确的信息。稚龄儿童根本不知道广告是宣传,也不能分辨电视节目和广告的内容。

以儿童为目标的产品一般是甜食品、糖果、垃圾食品和快餐。这类广告可能促使儿童养成终身的不良饮食习惯。我们应该教他们吃家里煮的食物,培养带家里煮的食物到学校去的作风。

照顾儿童健康还是企业利益

吃什么决定我们的体质。儿童的饮食习惯不可由食品公司来左右。我国国民健康将来如何,得看目前儿童的饮食习惯。要保护儿童,以免他们选择商家做的不健康食品,我们就必须禁止商家向儿童打广告。总而言之,政府必须决定:要保护儿童的健康,还是企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