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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向澳洲看齐,立法规定香烟必须用素色包装!

澳洲在 2011 年 7 月立法规定香烟只能用素色包装,是全世界第一个订立这样的法律的国家。在正式立法前一个月,菲力莫里斯烟草公司的亚洲分行向澳洲政府索取赔偿。

根据澳洲这项将在 2012 年 12 月实施的法律,所有香烟包装一律只准用橄榄青色,不准印上任何标志或使用其他颜色,而香烟危害健康的警告将取代香烟公司的名字。

强悍的澳洲总理茱莉亚·吉拉德说,这些烟草公司是吓不倒她的。

澳洲卫生部长尼可拉·罗逊说:“我认为澳洲人民会希望政府做对人民健康有益的事。”(注 1 )

澳洲高等法庭在 2012 年 8 月 15 日判决,有关法律“没有违反国家宪法”,驳回英美烟草公司、日本国际烟草公司、帝国烟草公司和费力莫里斯的诉讼(注 2 )。这几家烟草巨头认为该法律“夺取了它们的资产,是不公平的”(注 3 )。

槟消协为澳洲政府的勇敢行为叫好!它不惧烟草巨头威胁,为国民做了正确的事!英国、加拿大和纽西兰也在考虑采用澳洲这个办法。

我国只可能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此的谈判有结果后才会考虑。这个公约是世卫组织辖下的一项世界卫生协议。槟消协促请我国政府尽快向澳洲看齐。如果政府真的要避免每年有 1 万人死于和吸烟有关的疾病,就应带头在亚细安地区实行素色包装香烟。

我们顺便在此提另一件事情: 8 月 14 日,卫生部长拿督廖仲莱宣布,从 2012 年 9 月 1 日开始,只准卖一盒 20 支装的香烟,而且不管什么牌子,其最低售价是 7 令吉。(注 4 )

槟消协给部长这项宣布搞糊涂了,因为《 2004 年烟草产品控制条例》早已禁止制造和售卖少于 20 支装的香烟。这已经是 8 年前的事!(注 5 )

20 支装香烟的每盒最低售价 7 令吉也不是新闻,因为这是 2010 年 10 月已经实施的条例,已经是 2 年前的事情!问题出在烟商无视法律,用低于 7 令吉的价格售卖香烟。但这不能否定我们已制定的法律。政府应真正执行有关条例,不可因烟草商施压而退缩。

注:

1 彭博:费力莫里斯称澳洲的香烟素色包装计划是非法的。

http://www.bloomberg.com/news/2011-06-26/philip-morris-starts-legal-action-on-australian-tobacco-package-law-plans.html

2 第 4 频道新闻:澳洲维持素色香烟包装法。

packaging, http://www.channel4.com/news/australia-upholds-law-on-plain-cigarette-packaging

3 法新社:澳洲素色香烟包装案,香烟公司败诉。

http://au.sports.yahoo.com/news/tobacco-firms-lose-australia-packaging-004014569.html

4 见 2012 年 8 月 15 日《太阳报》 http://www.thesundaily.my/news/464984

5 《 2004 年烟草产品控制条例》 5-9 页。